巴中一企业招聘项目经理要求保证金不低于500万,已更正为“缴纳报名费500元”
近日,一份“四川泰达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招聘公告”在网上流传,公告中称“应聘者在报名期内向招聘单位缴纳现金保证金不低于500万元,方可参加招聘评审。”该公司为四川光雾山诺水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在网上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
10月11日,红星新闻记者查询天眼查发现,四川泰达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泰达弘公司”)确为四川光雾山诺水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光雾山诺水河公司”)全资子公司。
▲泰达弘公司此前发布的招聘公告
红星新闻记者在光雾山诺水河公司官方网站看到,泰达弘公司9月22日发布的招聘公告显示:泰达弘公司本次招聘项目经理职数3名。薪酬待遇方面,所招聘的项目经理与泰达弘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薪酬待遇为底薪+项目管理奖励。其中,公告第六项“资料领取及保证金缴纳”表示,“应聘者在报名期内向招聘单位缴纳现金保证金不低于500万元,方可参与招聘评审。(收款单位为光雾山诺水河公司)应聘者信用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退还。”
▲泰达弘公司更正后的招聘公告
对于招聘公告引发的议论,11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光雾山诺水河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今天会有更正公告。随后,红星新闻记者在该公司官网发现确有对上述招聘公告的一份《更正公告》,但发布时间显示为10月10日。该更正公告显示,“应聘者在报名期内向招聘单位缴纳现金保证金不低于500万元,方可参与招聘评审”,已更改为“应聘者在报名期内向招聘单位缴纳现金报名费500元,方可参与招聘评审。”
随后,红星新闻记者再次联系光雾山诺水河公司,询问10月10日该公司网站已发布相关更正公告,今日是否会再次发布公告。对此,该工作人员表示对发布时间为10月10日的更正公告不太清楚,对于是否再次发布公告“需要问一下人事部门”。
截至10月11日中午,除了上述两份公告,该公司官网暂未发布新的相关公告。
红星新闻记者张杨
编辑张寻责任编辑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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