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条高速违法却处罚不一?川渝地区交通执法“一体化”发展又有新动作

时间 • 2025-11-02 22:44:12
地区
交通运输
执法

4月26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重庆市交通运输局在四川G5013渝蓉高速公路乐至服务区联合举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执法“协作2023”专项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两地签署交通执法协作备忘录,为川渝地区交通执法“一体化”发展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启动仪式现场

同一条高速上违法,因违法地点位于两个不同的地区,而处罚标准不一的情况时有出现。为了统一执法标准,给交通运输从业经营者带来更加好的体验,自2020年起,川渝两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签署了《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协同发展合作备忘录》,川渝两地交通运输执法协作深度、广度、精度不断拓展,在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促进川渝两地交通融合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4月20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将成渝地区列为全国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试点示范区,为进一步深化川渝两地交通执法协作,打造区域执法协作名片指明了方向。

此次川渝两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合启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执法“协作2023”专项行动,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成渝地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协同发展提档升级,对于持续优化两地交通运输法治营商环境,构建川渝地区交通运输统一大市场,进而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专项行动的启动,实现了两地交通运输部门从立法、普法、执法等环节进行统一,相较往年,精度、广度、深度都进一步增加。”该负责人表示,具体而言,从执法案件的移送、两地法律文书的送达都更加便利,而对于司机而言,如在成渝高速公路上违法,不用再为了两地处罚标准不一而纠结。

据了解,今年3月重庆市交通局、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执法管理协同发展2023年工作要点》,其中明确,不仅要协同开展地方立法,实现裁量基准统一,还将出台不予处罚、免于处罚、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等“五张清单”。同时,在联合执法、联合执法方式、联合普法等方面开展深入协作。

随着两地协作不断推进,下一步将在哪些方面发力?

“网约车线下揽客属违法行为,对于此类情况的处罚,由于取证方向不同,四川罚款5000元,而重庆则只有200~500元,但同时重庆还将处罚平台公司,四川则没有。”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此类处理争议大、区域流动性强、发生频率高、群众反映突出、复议诉讼风险大的执法高频事项,两总队联合研究制定出台共同的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理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指导意见》两期,解决“罚与不罚”“按哪个法律处罚”的问题,进一步统一区域内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理标准。

红星新闻记者闫宇恒

编辑陈怡西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