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设义务安全员专座,想法很好但需要实践来检验

时间 • 2025-12-01 22:22:28
职责
安全
公交车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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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设置“老弱病残”专座,已经不再稀奇和陌生。如果哪天在公交车突然发现多了一个“义务安全员专座”,这就有点稀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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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公众奉献惊喜的是江苏宿迁市宿城区——为着力解决影响公交车安全防范的突出问题,完善公交车安全防范工作体系,宿迁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和宿城分局在宿城区率先启动“公交义警”建设。9月26日,宿迁公交公司在3条线路的公交车上设置义务安全员专座,配备《义务安全员证》,设定《义务安全员职责》和激励标语,在车辆运行中通过驾驶员和语音播报,鼓励和引导乘车群众乘坐义务安全员专座,自觉维护公共交通车辆运行中的安全。

新闻还说,“公交义警”的职责主要有七大类:对干扰驾驶员正常驾驶的行为进行及时劝阻;公交车发生火情、事故等突发的情况时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可疑物品登车时要及时进行劝止;发现公交车有盗窃、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情形时及时报警;公交车行驶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提醒;对公交车上的老幼伤残等乘客要提供必要帮助;对公交车辆上的不文明行为举止进行劝导。

公交车安全不是小事,在很多有条件的城市,公交车上或公交站台一般会配备安全员,以保障公交车的运行安全。但配备安全员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巨大。

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所以,宿迁市宿城区开设了义务安全员专座,鼓励和引导乘客担任义务安全员。这里面的逻辑大致是:谁坐上这个座位,谁就自动成为义务安全员,就要自觉承担和履行相应的职责。这一设定完全符合“在其位,谋其政”的规则,加上“公交义警”的名号,的确具有很强的职业感。

不得不说,这个想法非常好,很有创意,省心、省力、省财还充满了正能量。但现实与构想总是存在着差距,想法好、点子新,能否按构想进行并达到预定目标,关键在于实际如何操作。

从新闻图片上看,义务安全员专座“口岸”不错,如果有不知情的“老弱病残”在全车满座的情况下坐了上去,司机会怎么办?在交通高峰期,车上能有站的位置就不错了,有多少乘客会特别在乎这个座位的特殊性?也就是说,真正坐在那个座位的,不一定是设想中的人选,而这样的人选,能不能成功地履行起这个座位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呢?

还有,义务安全员的职责有七大类,说实在的,真的是任重道远,即使是受过专业训练的人,也不一定能圆满地履行得了这样的职责。一个乘客,他与其他乘客一样都购票乘车,就因为坐了这个座位,就得肩负起七大类的职责,是不是显得有些严苛了?如果该乘客喜欢“公交义警”的名号和其赋予的职业感,那就没说的了。

对此,设计者是想到了这个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办法的:积极动员广大民警、辅警、治安志愿者在乘坐公交车中积极发挥“公交义警”的作用,由此形成带动作用,让更多乘车群众加入“公交义警”队伍。这的确是一个不错的办法,希望民警、辅警、治安志愿者多坐公交车,切实履行起这个职责。

另外,有网友提出疑问:“(公交车)出现意外问题,(义务安全员)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就怕出了问题后,公交公司认为义务安全员没有尽到职责而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闹到法院打官司……”网友的担心不是没道理的,这也需要有明确说明和界定。先说清楚,事后不乱。

看起来好像问题重重,但我对公交车设置义务安全员专座这一想法是充满了信心的,只要坚持推行,不断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今后在全国推广都是有可能的。

红星新闻签约作者黄益耕

编辑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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