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盗窃2600辆共享单车出售,被判刑三年半

时间 • 2025-12-01 19:05:49
被告人
盗窃

据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1月9日消息,近日,白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共享单车案,法院经过审理,以被告人黄某强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

2019年3月开始,黄某强多次到位于白云区石门鸦岗的摩拜共享单车停车场内,盗得停放于此处的摩拜共享单车共计2600余辆,并将盗得的摩拜单车向邝某出售,共得2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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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现场照片)

黄某强称:摩拜公司在石门鸦岗附近有一个专门存放损坏单车的车场,2017年的时候,我就在这个存放点工作过,所以了解里面的情况。2019年时我因为欠别人钱,就想着从这个存放点偷一些单车出去卖。我想着这里存放的都是已经损坏不能用的单车了,就拆掉了定位的车锁后,将车偷偷拿出去卖了。我想着盗窃这些单车不会有人发现,但我没有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寻回的单车照片)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强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黄某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从宽处理。2019年12月26日,法院判决被告人黄某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追缴被告人黄某强的违法所得,发还被害单位,追缴不足以清偿的,责令被告人黄某强退赔人民币20万元。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