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成功!谭松韵名誉权纠纷案获胜
时间 • 2025-11-17 00:12:39
声明
被告
名誉
11月16日,知名律师张起淮发布声明,称演员谭松韵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案件胜诉,被告郑某某需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声明道歉,并向谭松韵赔偿4万余元。
律师声明
张起淮在声明中称,去年2月,被告连续多次在微博中发布大量针对谭松韵的具有侮辱性质的博文,称谭松韵用母亲车祸一事炒作,其内容中包含诸多低俗、污秽、恶意、侮辱性的不实言论,不堪入目且严重失实,对谭松韵进行人身攻击,严重侵犯谭松韵的名誉权,降低了谭松韵的社会评价,导致其名誉被损害,侵扰了谭松韵的生活安宁,给其造成了精神损害。
经法院审理,被告构成名誉权意义上的侮辱。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声明,向原告谭松韵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谭松韵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经济损失共计40099元整。
2018年12月,谭松韵的母亲在老家泸州叙永和朋友聚会之后发生车祸,后因抢救无效去世。据警方事后调查,肇事者是一位酒后驾驶的司机,他在撞人之后不但没有及时停车报警,反而肇事逃逸。2020年9月,一审判决公布,肇事司机马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谭松韵曾经在采访里谈到过,自己非常思念母亲,但是也只能表达得非常隐晦。她直言有时候还是要自己想得开,自己去调节情绪,因为别人是不能够感同身受的。
红星新闻记者|邱峻峰
编辑|段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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